甲氨蝶呤片(Rheumatrex)中文说明书

甲氨蝶呤片(Rheumatrex)中文说明书

温馨提示

外包装仅供参考
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通用名称:甲氨蝶呤片

药品规格:2.5mg

生产厂家: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
白血病,淋巴瘤


甲氨蝶呤片详细说明书

规格:2.5mg

性状:本品为淡橙黄色片。

适应症:

1. 各型急性白血病,特别是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恶性淋巴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和蕈样肉芽肿、多发性骨髓病;

2. 头颈部癌、肺癌、各种软组织肉瘤、银屑病;

3. 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睾丸癌。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5~10mg(2~4片),一日1次,每周1~2次,一疗程安全量50~100mg。用于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维持治疗,一次15~20mg/m2(6~8片/m2),每周一次。

不良反应:

1. 胃肠道反应,包括口腔炎、口唇溃疡、咽喉炎、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消化道出血。食欲减退常见,偶见假膜性或出血性肠炎等;

2. 肝功能损害,包括黄疸、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肽酶等增高,长期口服可导致肝细胞坏死、脂肪肝、纤维化甚至肝硬变;

3. 大剂量应用时,由于本品和其代谢产物沉积在肾小管而致高尿酸血症肾病,此时可出现血尿、蛋白尿、尿少、氮质血症甚或尿毒症;

4. 长期用药可引起咳嗽、气短、肺炎或肺纤维化;

5. 骨髓抑制:主要为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长期口服小剂量可导致明显骨髓抑制,贫血和血小板下降而伴皮肤或内脏出血;

6. 脱发、皮肤发红、瘙痒或皮疹;

7. 白细胞低下时可并发感染。

用药禁忌:

已知对本品高度过敏的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 本品的致突变性,致畸性和致癌性较烷化剂为轻,但长期服用后,有潜在的导致继发性肿瘤的危险;

2. 对生殖功能的影响,虽也较烷化剂类抗癌药为小,但亦可导致闭经和精子减少或缺乏,尤其是在长期应用较大剂量后,但一般多不严重,有时呈不可逆性;

3. 全身极度衰竭、恶液质或并发感染及心、肺、肝、肾功能不全时,禁用本品。周围血象如白细胞低于3500/mm3或血小板低于50000/mm3时不宜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因本品有致畸作用及从乳汁排出,故服药期禁怀孕及哺乳。

【儿童用药】

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的参考文献

【女性和具有生殖潜力的雄性】

避孕

女性

建议具有生育潜力的女性在甲氨蝶呤治疗期间和最后一次给药后 6 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男性

甲氨蝶呤可对精子细胞造成染色体损伤。建议有育龄女性伴侣的男性在甲氨蝶呤治疗期间和最后一次给药后 3 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药物相互作用:

1. 乙醇和其他对肝脏有损害药物,如与本品同用,可增加肝脏的毒性;

2. 由于用本品后可引起血液中尿酸的水平增多,对于痛风或高尿酸血症患者应相应增加别嘌呤醇等药剂量;

3. 本品可增加抗血凝作用,甚至引起肝脏凝血因子的缺少或(和)血小板减少症,因此与其他抗凝药慎同用;

4. 与保泰松和磺胺类药物同用后,因与蛋白质结合的竞争,可能会引起本品血清浓度的增高而导致毒性反应的出现;

5. 口服卡那霉素可增加口服本品的吸收,而口服新霉素钠可减少其吸收;

6. 与弱有机酸和水杨酸盐等同用,可抑制本品的肾排泄而导致血清药浓度增高,继而毒性增加,应酌情减少用量;

7. 氨苯喋啶、乙胺嘧啶等药物均有抗叶酸作用,如与本品同用可增加其毒副作用;

8. 与氟尿嘧啶同用,或先用氟尿嘧啶后用本品均可产生拮抗作用,如先用本品,4~6小时后再用氟尿嘧啶则可产生协同作用。本品与左旋门冬酰胺酶合用也可导致减效,如用后者10日后用本品,或于本品用药后24小时内给左旋门冬酰胺酶,则可增效而减少对胃肠道和骨髓的毒副作用。有报道如在用本品前24小时或10分钟后用阿糖胞苷,可增加本品的抗癌活性。本品与放疗或其他骨髓抑制药同用时宜谨慎。

临床数据:骆慧莎,陈汀劳通过美洛昔康片联合甲氨蝶呤片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的效果,得出结论甲氨蝶呤片联合美洛昔康片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的疗效确切,可缩短晨僵持续时间、改善关节疼痛指数、降低抗环瓜氨酸肽抗体水平,用药安全,值得推广。

药代动力学:用量小于30mg/m2时,口服吸收良好,1~5小时血药浓度达最高峰。部分经肝细胞代谢转化为谷氨酸盐,另有部分通过胃肠道细菌代谢。主要经肾(约40~90%)排泄,大多以原形药排出体外;小于10%的药物通过胆汁排泄,t1/2α为1小时;t1/2β为二室型:初期为2~3小时;终末期为8~10小时。少量甲氨喋呤及其代谢产物可以结合型形式贮存于肾脏和肝脏等组织中长达数月,在有胸腔或腹腔积液情况下,本品的清除速度明显减缓。清除率个体差别极大,老年患者更甚。

贮藏:遮光,密封保存。

1. 各型急性白血病,特别是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恶性淋巴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和蕈样肉芽肿、多发性骨髓病;

2. 头颈部癌、肺癌、各种软组织肉瘤、银屑病;

3. 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睾丸癌。

1. 胃肠道反应,包括口腔炎、口唇溃疡、咽喉炎、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消化道出血。食欲减退常见,偶见假膜性或出血性肠炎等;

2. 肝功能损害,包括黄疸、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肽酶等增高,长期口服可导致肝细胞坏死、脂肪肝、纤维化甚至肝硬变;

3. 大剂量应用时,由于本品和其代谢产物沉积在肾小管而致高尿酸血症肾病,此时可出现血尿、蛋白尿、尿少、氮质血症甚或尿毒症;

4. 长期用药可引起咳嗽、气短、肺炎或肺纤维化;

5. 骨髓抑制:主要为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长期口服小剂量可导致明显骨髓抑制,贫血和血小板下降而伴皮肤或内脏出血;

6. 脱发、皮肤发红、瘙痒或皮疹;

7. 白细胞低下时可并发感染。

用药禁忌:

已知对本品高度过敏的患者禁用。

口服成人一次5~10mg(2~4片),一日1次,每周1~2次,一疗程安全量50~100mg。用于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维持治疗,一次15~20mg/m2(6~8片/m2),每周一次。

1. 本品的致突变性,致畸性和致癌性较烷化剂为轻,但长期服用后,有潜在的导致继发性肿瘤的危险;

2. 对生殖功能的影响,虽也较烷化剂类抗癌药为小,但亦可导致闭经和精子减少或缺乏,尤其是在长期应用较大剂量后,但一般多不严重,有时呈不可逆性;

3. 全身极度衰竭、恶液质或并发感染及心、肺、肝、肾功能不全时,禁用本品。周围血象如白细胞低于3500/mm3或血小板低于50000/mm3时不宜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因本品有致畸作用及从乳汁排出,故服药期禁怀孕及哺乳。

相关药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