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维布妥昔单抗(Adcetris)中文说明书

注射用维布妥昔单抗(Adcetris)中文说明书

温馨提示

外包装仅供参考
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通用名称:注射用维布妥昔单抗、安适利、Adcetris、Brentuximab Vedotin for Injection

药品规格:每瓶含有维布妥昔单抗 50 mg。

生产厂家:Seagen公司、武田制药(Takeda)/BSP Pharmaceuticals

功能主治:
注射用维布妥昔单抗(Adcetris)功能主治为:用于治疗CD30阳性的复发或难治性系统性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sALCL)、复发或难治性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cHL),以及既往接受过系统性治疗的原发性皮肤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pcALCL)或蕈样真菌病(MF)成人患者。


注射用维布妥昔单抗(Adcetris)详细信息
【基本信息】
·通用名称:注射用维布妥昔单抗
·商品名称:安适利、Adcetris
·英文名称:Brentuximab Vedotin for Injection
·规格:每瓶含有维布妥昔单抗 50 mg。
复溶后,每毫升溶液中含有 5 mg 维布妥昔单抗。
本品为注射用溶液浓缩粉末。
·性状: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块状或粉末。
·成分:活性成分:维布妥昔单抗。
     辅料:柠檬酸一水合物;柠檬酸钠二水合物;α,α-海藻糖二水合物;聚山梨酯 80。
·储存条件:2 ~ 8˚C 避光保存,不可冷冻。并将药瓶保存于原包装盒中,避光。
在复溶/稀释后,应立即使用本品。若不能及时使用,应将复溶/稀释后的溶液保存于2°C ~ 8°C,最长可保存24个小时。
·有效期:48个月

【适应症】
· 本品为靶向 CD30 的抗体偶联药物(ADC),适用于治疗以下 CD30 阳性淋巴瘤成人患者;
· 复发或难治性系统性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sALCL);
· 复发或难治性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cHL)。
· 既往接受过系统性治疗的原发性皮肤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pcALCL)或蕈样真菌病(MF)。

【用法用量】
一、基本信息
· 维布妥昔单抗应在专业医师监督下使用,不能静脉推注或快速滴注,需通过专门静脉通路给药,不可与其他药物混合。
· 每次给药前需监测全血细胞计数,输注期间及输注后需监测患者情况。
二、推荐剂量
· 复发或难治性sALCL及cHL:推荐剂量为1.8 mg/kg,30分钟以上静脉输注给药,每3周1次。若患者体重大于100 kg,则按100 kg计算剂量。治疗应持续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至少接受8个周期,至多16个周期。
· 既往接受过系统性治疗的pcALCL或MF:推荐剂量同样为1.8 mg/kg,30分钟以上静脉输注给药,每3周1次。若患者体重大于100 kg,则按100 kg计算剂量。治疗应持续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至多接受16个周期。
三、复溶与输注
· 复溶:每瓶使用10.5 ml注射用水复溶,终浓度为5 mg/ml。复溶后应立即稀释至输液袋中,如未立即稀释,则储存于2~8℃下,并于复溶后24小时内使用,不可冷冻。
· 输注溶液配制:从药瓶中抽取适当体积的复溶维布妥昔单抗,加入至含9 mg/ml(0.9%)注射用氯化钠溶液的输注袋中,使维布妥昔单抗的终浓度达到0.4-1.2 mg/ml。推荐的稀释体积为150 ml。也可以使用5%注射用葡萄糖溶液或注射用乳酸林格液稀释。
· 输注:在稀释后,应立即以推荐的输注速率输注维布妥昔单抗溶液。自复溶至输注的总保存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四、剂量调整
·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根据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严重度调整给药方案。1级或2级继续使用相同剂量和给药方案;3级暂停给药直至毒性恢复至≤2级或基线水平后重新开始治疗;4级停止治疗。
· 周围神经病变:根据周围感觉或运动神经病变的严重度调整剂量和给药方案。1级继续使用相同剂量和给药方案;2级或3级暂停给药直至毒性恢复到≤1级或基线水平后重新开始治疗并将剂量降至1.2 mg/kg(最大剂量120 mg);4级停止治疗。
五、特殊人群
· 肾损害:重度肾损害患者推荐起始剂量为1.2 mg/kg,每3周1次。
· 肝损害:肝损害患者推荐起始剂量为1.2 mg/kg,每3周1次。
· 老年患者:65岁及以上患者给药建议与成年人相同。
· 儿童患者:18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和疗效尚不明确。
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用法用量需根据患者病情和医生指导进行调整。在使用维布妥昔单抗时,务必遵循医嘱,确保用药安全和有效。

【不良反应】
一、常见不良反应
在不同类型的淋巴瘤患者(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系统性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原发性皮肤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或蕈样真菌病)中,维布妥昔单抗的常见不良反应包括:
· 血液及淋巴系统疾病: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贫血、血小板减少症。
· 神经系统疾病:周围感觉神经病变、周围运动神经病变。
· 胃肠道疾病:恶心、腹泻、呕吐、腹痛。
· 全身性疾病与给药部位情况:疲劳、发热、寒战、外周水肿、乏力。
· 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皮疹、瘙痒、脱发。
· 呼吸、胸部和纵隔疾病:呼吸困难、咳嗽。
· 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疾病:关节痛、肌痛、背痛、四肢疼痛。
二、严重不良反应
在一些患者中,维布妥昔单抗可能引发严重不良反应,包括但不限于:
· 感染性休克、室上性心律失常(在sALCL患者中更常见)。
· 蜂窝组织炎、发热(在pcALCL或MF患者中更常见)。
· 非感染性肺毒性(包括肺炎、间质性肺病和ARDS,一些病例具有致死性结局)。
· 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如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包括致死性结局。
三、导致治疗终止的不良反应
在一些患者中,由于不良反应的严重性,可能需要终止治疗。常见导致治疗终止的不良反应包括:
· 周围神经病变(包括感觉和运动神经病变)。
·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导致的感染风险增加。
四、免疫原性
与所有治疗性蛋白一样,维布妥昔单抗也可能引发免疫原性反应,即产生抗体。在一些患者中,这些抗体可能是中和性的,但尚不清楚它们对药物安全性和疗效的具体影响。
五、上市后不良反应
在维布妥昔单抗上市后使用期间,还报告了一些其他不良反应,如:
· 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急性胰腺炎和胃肠道并发症(包括致死性结局)。
· 肝毒性,表现为丙氨酸氨基酸转移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酸转移酶(AST)升高。
· 严重感染和机会性感染。
· 高血糖。
· 外渗相关反应(局部反应包括皮肤发红、疼痛、肿胀、起泡或脱落)。
注意事项:
· 以上不良反应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不良反应可能因个体差异而有所不同。
· 在使用维布妥昔单抗时,务必遵循医嘱,并密切关注患者的身体状况。
· 如出现任何不适或疑似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并告知医生正在使用维布妥昔单抗。

【禁忌】
· 对本品活性成分维布妥昔单抗或其他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
· 由于肺毒性,维布妥昔单抗不可与博来霉素合并使用。

【注意事项】
1.周围神经病变:主要为感觉性,也有运动性,具有累积效应。单药治疗中 62% 患者发生,发病中位时间 3 个月,62% 可完全消退,38% 末次评价时有残留。需监测症状,新发病或恶化者可能要推迟、调整剂量或停药。
2.速发过敏及输液反应:输液时监测患者,发生速发过敏应立即永久停药并治疗;输液反应则中断输液并处理,既往有反应者后续输液前用对乙酰氨基酚、抗组胺药和糖皮质激素预防。
3.血液毒性:有致死性和严重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报告,可致持续重度中性粒细胞减少、3 - 4 级血小板减少或贫血。每次给药前查全血细胞计数,3 - 4 级中性粒细胞减少者增加监测,监测发热,依情况推迟、减量、停药或用 G - CSF 预防。
4.严重及机会性感染:治疗中可能出现严重感染和机会性感染,如肺炎等,治疗期间密切监测细菌、真菌或病毒感染。
5.肿瘤溶解综合征:肿瘤增殖快、负荷高的患者风险高,需密切监测并采取措施。
6.肾肝损害毒性增加:重度肾损害患者避免使用,因其不良反应和死亡频率高;中度和重度肝损害患者也避免使用,此类患者不良反应和死亡频率高于肝功能正常者。
7.肝毒性:有严重肝毒性病例,与肝细胞损伤有关,既存肝病等会增加风险。监测肝酶和胆红素,出现异常可能需延迟、调整剂量或停药。
8.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JCV 感染可致 PML 甚至死亡,症状发作时间不一。出现中枢神经系统异常考虑此诊断,疑似暂停给药,确诊则终止给药。
9.肺毒性:有非感染性肺毒性事件,部分致死。监测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新发或恶化时暂停给药至症状改善。
10.严重皮肤反应:有 SJS 和 TEN 报告,包括致死结局。发生则终止给药并治疗。
11.胃肠道并发症:报告过急性胰腺炎等严重胃肠道并发症,既存 GI 受累的淋巴瘤增加穿孔风险。新发或恶化的 GI 症状需立即评估治疗。
12.高血糖:有严重高血糖事件,8% 患者出现任何级别高血糖,6% 出现 3 - 4 级,多在高体重指数或糖尿病患者中出现。监测血糖,进展时按医嘱用抗高血糖药物。
13.胚胎-胎儿毒性:可对胎儿造成伤害,动物实验显示有胚胎 - 胎儿毒性。告知有生育能力女性治疗期间及停药后 6 个月内避免妊娠,孕期用药告知风险。
14.辅料钠盐:每剂最多含 2.1 mmol(或 47 mg)钠盐,患者需考虑控制钠饮食。
治疗期间,请遵循医嘱进行定期检查,关注上述风险并及时报告任何不适。

【特殊人群用药】
一、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 育龄期妇女:在维布妥昔单抗治疗期间以及治疗结束 6 个月内,育龄期妇女应采用两种有 效的避孕方法。
· 妊娠:在妊娠过程中,不得使用维布妥昔单抗,除非对母亲的益处远大于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如果妊娠妇女需要治疗,应明确告知其对胎儿的潜在风险。
· 哺乳期妇女:考虑到对幼儿哺乳的潜在风险以及对母体的治疗益处,应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止/放弃治疗。
· 生育能力:建议使用该药物治疗的男性在治疗前冷冻精子样本并储存。也建议使用该药物治疗的男性治疗期间以及末剂给药后至少 6 个月内不要生育后代。
二、儿童
· 尚不明确 18 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和疗效。
三、老年人
·老年患者的安全性特征与成年患者一致,因此,65 岁及以上患者的给药建议与成年人相同。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强效CYP3A4和P-gp抑制剂(如酮康唑)同时使用:
· 会增加抗微管药物MMAE的暴露量,但不会影响维布妥昔单抗的血浆暴露量。
· 可能会提高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发生率。如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症,需根据给药建议调整治疗方案。
2.与强效CYP3A4诱导剂(如利福平)同时使用:
· 对维布妥昔单抗的血浆暴露量没有影响。
· 可能会降低血浆中MMAE可测的代谢物浓度,但PK数据有限。
3.与CYP3A4底物(如咪达唑仑)同时使用:
· 对咪达唑仑的代谢没有影响,因此预计维布妥昔单抗不会影响经CYP3A4酶代谢药物的暴露量。

【临床数据】
一、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cHL)研究(SG035-0003)
· 研究对象:102名复发或难治性cHL患者,所有患者之前都接受过自体干细胞移植(ASCT)和化疗。
· 治疗方案:维布妥昔单抗单药治疗,每3周1次,剂量1.8mg/kg,治疗周期中位数为9个(范围1-16)。
· 主要结果:
 · 客观缓解率(ORR):75%(包括完全缓解CR 33%和部分缓解PR 41%)。
 · 完全缓解(CR)患者的中位缓解持续时间为27.9个月。
 · 中位总生存期(OS):40.5个月,5年总生存率估计为41%。
 · B症状缓解:在35例基线存在B症状的患者中,77%的患者在治疗后2个月内症状完全缓解。
二、系统性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sALCL)研究(SG035-0004)
· 研究对象:58名复发或难治性sALCL患者,治疗周期中位数为7个。
· 主要结果:
 · 客观缓解率(ORR):86%(完全缓解CR 59%,部分缓解PR 28%)。
 · 完全缓解(CR)的患者中位缓解持续时间为26.3个月。
 · 无进展生存期(PFS):中位数为14.6个月。
 · 中位总生存期(OS):未达到中位数,估计5年总生存率为60%。
 · B症状缓解:82%的B症状患者在治疗后2个月内完全缓解。
三、原发性皮肤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pcALCL)或蕈样真菌病(MF)研究(C25001)
· 研究对象:131名既往接受系统治疗的pcALCL或MF患者。
· 主要结果:
 · 维布妥昔单抗治疗组的客观缓解率(ORR4,持续4个月以上的缓解):56.3%。
 · 医生选择治疗组的ORR4为12.5%,维布妥昔单抗组显著优于对照组(P < 0.001)。
 · 完全缓解(CR)率:维布妥昔单抗组为15.6%,对照组为1.6%。
 · 无进展生存期(PFS):维布妥昔单抗组为16.7个月,对照组为3.5个月,治疗差异显著(P < 0.001)。
这些研究表明,维布妥昔单抗在多种类型的复发或难治性淋巴瘤中表现出较高的疗效,尤其在cHL和sALCL中具有显著的治疗优势。

【药代动力学】
1.吸收与生物利用度:
· 维布妥昔单抗在输注结束时或接近结束时达到最高浓度。
· 血清浓度呈多指数递减,终末半衰期约为4至6天。
· 暴露量与剂量成正比,多剂量给药后几乎无累积。
2.代谢产物MMAE:
· MMAE是维布妥昔单抗的主要代谢产物。
· 单次给药后,MMAE的浓度和暴露量有一定范围。
· 多剂量给药后,MMAE的暴露量降低,约为首剂的50%至80%。
· MMAE进一步代谢的产物暴露量较低,不太可能产生全身效应。
3.分布:
· MMAE与人血清血浆蛋白结合率较高。
· 维布妥昔单抗的分布容积适中,约为6-10L。
4.代谢:
· 维布妥昔单抗作为蛋白质被分解。
· MMAE的代谢途径主要为CYP3A4/5氧化,且仅有小部分MMAE发生代谢。
5.排泄:
· 维布妥昔单抗通过分解作用消除,半衰期与清除率有一定范围。
· MMAE的消除受ADC释放率限制,部分通过尿液和粪便排泄。
6.特殊人群药代动力学:
· 肝损害:轻度、中度肝损害患者的MMAE暴露量增加约2.3倍。
· 肾损害:重度肾损害患者的MMAE暴露量增加约1.9倍。
· 老年患者:年龄对药代动力学无显著影响。

· 本品为靶向 CD30 的抗体偶联药物(ADC),适用于治疗以下 CD30 阳性淋巴瘤成人患者;
· 复发或难治性系统性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sALCL);
· 复发或难治性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cHL)。
· 既往接受过系统性治疗的原发性皮肤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pcALCL)或蕈样真菌病(MF)。

一、常见不良反应
在不同类型的淋巴瘤患者(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系统性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原发性皮肤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或蕈样真菌病)中,维布妥昔单抗的常见不良反应包括:
· 血液及淋巴系统疾病: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贫血、血小板减少症。
· 神经系统疾病:周围感觉神经病变、周围运动神经病变。
· 胃肠道疾病:恶心、腹泻、呕吐、腹痛。
· 全身性疾病与给药部位情况:疲劳、发热、寒战、外周水肿、乏力。
· 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皮疹、瘙痒、脱发。
· 呼吸、胸部和纵隔疾病:呼吸困难、咳嗽。
· 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疾病:关节痛、肌痛、背痛、四肢疼痛。
二、严重不良反应
在一些患者中,维布妥昔单抗可能引发严重不良反应,包括但不限于:
· 感染性休克、室上性心律失常(在sALCL患者中更常见)。
· 蜂窝组织炎、发热(在pcALCL或MF患者中更常见)。
· 非感染性肺毒性(包括肺炎、间质性肺病和ARDS,一些病例具有致死性结局)。
· 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如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包括致死性结局。
三、导致治疗终止的不良反应
在一些患者中,由于不良反应的严重性,可能需要终止治疗。常见导致治疗终止的不良反应包括:
· 周围神经病变(包括感觉和运动神经病变)。
·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导致的感染风险增加。
四、免疫原性
与所有治疗性蛋白一样,维布妥昔单抗也可能引发免疫原性反应,即产生抗体。在一些患者中,这些抗体可能是中和性的,但尚不清楚它们对药物安全性和疗效的具体影响。
五、上市后不良反应
在维布妥昔单抗上市后使用期间,还报告了一些其他不良反应,如:
· 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急性胰腺炎和胃肠道并发症(包括致死性结局)。
· 肝毒性,表现为丙氨酸氨基酸转移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酸转移酶(AST)升高。
· 严重感染和机会性感染。
· 高血糖。
· 外渗相关反应(局部反应包括皮肤发红、疼痛、肿胀、起泡或脱落)。
注意事项:
· 以上不良反应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不良反应可能因个体差异而有所不同。
· 在使用维布妥昔单抗时,务必遵循医嘱,并密切关注患者的身体状况。
· 如出现任何不适或疑似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并告知医生正在使用维布妥昔单抗。

一、基本信息
· 维布妥昔单抗应在专业医师监督下使用,不能静脉推注或快速滴注,需通过专门静脉通路给药,不可与其他药物混合。
· 每次给药前需监测全血细胞计数,输注期间及输注后需监测患者情况。
二、推荐剂量
· 复发或难治性sALCL及cHL:推荐剂量为1.8 mg/kg,30分钟以上静脉输注给药,每3周1次。若患者体重大于100 kg,则按100 kg计算剂量。治疗应持续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至少接受8个周期,至多16个周期。
· 既往接受过系统性治疗的pcALCL或MF:推荐剂量同样为1.8 mg/kg,30分钟以上静脉输注给药,每3周1次。若患者体重大于100 kg,则按100 kg计算剂量。治疗应持续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至多接受16个周期。
三、复溶与输注
· 复溶:每瓶使用10.5 ml注射用水复溶,终浓度为5 mg/ml。复溶后应立即稀释至输液袋中,如未立即稀释,则储存于2~8℃下,并于复溶后24小时内使用,不可冷冻。
· 输注溶液配制:从药瓶中抽取适当体积的复溶维布妥昔单抗,加入至含9 mg/ml(0.9%)注射用氯化钠溶液的输注袋中,使维布妥昔单抗的终浓度达到0.4-1.2 mg/ml。推荐的稀释体积为150 ml。也可以使用5%注射用葡萄糖溶液或注射用乳酸林格液稀释。
· 输注:在稀释后,应立即以推荐的输注速率输注维布妥昔单抗溶液。自复溶至输注的总保存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四、剂量调整
·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根据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严重度调整给药方案。1级或2级继续使用相同剂量和给药方案;3级暂停给药直至毒性恢复至≤2级或基线水平后重新开始治疗;4级停止治疗。
· 周围神经病变:根据周围感觉或运动神经病变的严重度调整剂量和给药方案。1级继续使用相同剂量和给药方案;2级或3级暂停给药直至毒性恢复到≤1级或基线水平后重新开始治疗并将剂量降至1.2 mg/kg(最大剂量120 mg);4级停止治疗。
五、特殊人群
· 肾损害:重度肾损害患者推荐起始剂量为1.2 mg/kg,每3周1次。
· 肝损害:肝损害患者推荐起始剂量为1.2 mg/kg,每3周1次。
· 老年患者:65岁及以上患者给药建议与成年人相同。
· 儿童患者:18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和疗效尚不明确。
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用法用量需根据患者病情和医生指导进行调整。在使用维布妥昔单抗时,务必遵循医嘱,确保用药安全和有效。

1.周围神经病变:主要为感觉性,也有运动性,具有累积效应。单药治疗中 62% 患者发生,发病中位时间 3 个月,62% 可完全消退,38% 末次评价时有残留。需监测症状,新发病或恶化者可能要推迟、调整剂量或停药。
2.速发过敏及输液反应:输液时监测患者,发生速发过敏应立即永久停药并治疗;输液反应则中断输液并处理,既往有反应者后续输液前用对乙酰氨基酚、抗组胺药和糖皮质激素预防。
3.血液毒性:有致死性和严重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报告,可致持续重度中性粒细胞减少、3 - 4 级血小板减少或贫血。每次给药前查全血细胞计数,3 - 4 级中性粒细胞减少者增加监测,监测发热,依情况推迟、减量、停药或用 G - CSF 预防。
4.严重及机会性感染:治疗中可能出现严重感染和机会性感染,如肺炎等,治疗期间密切监测细菌、真菌或病毒感染。
5.肿瘤溶解综合征:肿瘤增殖快、负荷高的患者风险高,需密切监测并采取措施。
6.肾肝损害毒性增加:重度肾损害患者避免使用,因其不良反应和死亡频率高;中度和重度肝损害患者也避免使用,此类患者不良反应和死亡频率高于肝功能正常者。
7.肝毒性:有严重肝毒性病例,与肝细胞损伤有关,既存肝病等会增加风险。监测肝酶和胆红素,出现异常可能需延迟、调整剂量或停药。
8.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JCV 感染可致 PML 甚至死亡,症状发作时间不一。出现中枢神经系统异常考虑此诊断,疑似暂停给药,确诊则终止给药。
9.肺毒性:有非感染性肺毒性事件,部分致死。监测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新发或恶化时暂停给药至症状改善。
10.严重皮肤反应:有 SJS 和 TEN 报告,包括致死结局。发生则终止给药并治疗。
11.胃肠道并发症:报告过急性胰腺炎等严重胃肠道并发症,既存 GI 受累的淋巴瘤增加穿孔风险。新发或恶化的 GI 症状需立即评估治疗。
12.高血糖:有严重高血糖事件,8% 患者出现任何级别高血糖,6% 出现 3 - 4 级,多在高体重指数或糖尿病患者中出现。监测血糖,进展时按医嘱用抗高血糖药物。
13.胚胎-胎儿毒性:可对胎儿造成伤害,动物实验显示有胚胎 - 胎儿毒性。告知有生育能力女性治疗期间及停药后 6 个月内避免妊娠,孕期用药告知风险。
14.辅料钠盐:每剂最多含 2.1 mmol(或 47 mg)钠盐,患者需考虑控制钠饮食。
治疗期间,请遵循医嘱进行定期检查,关注上述风险并及时报告任何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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