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莫司汀(Nimustine)中文说明书

尼莫司汀(Nimustine)中文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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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通用名称:尼莫司汀

药品规格:25mg

生产厂家:日本第一三共公司(Daiichi Sankyo)

功能主治:
结直肠癌,肝癌,胃癌,白血病,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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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莫司汀(Nimustine)使用说明书

规格:25mg

性状:盐酸尼莫司汀注射剂:类白色或淡黄色疏松块状物或粉末,有引湿性。

适应症:本品用于脑肿瘤、消化道癌(胃癌、肝癌、结肠癌、直肠癌)、肺癌、恶性淋巴瘤、慢性白血病等。

用法用量: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尼莫司汀注射剂:通常,本剂按每5mg溶于注射用水1ml的比例溶解下述剂量,供静脉或动脉给药。

1、以盐酸尼莫司汀计,按体重给药,1次给2-3mg/kg,其后据血象停药4-6周,再次给药,如此反复,直到临床满意的效果。

2、以盐酸尼莫司汀计,将1次量2mg/kg,隔1周给药,2-3次后,据血象停药4-6周,再次给药,如此反复,直到临床满意的效果。

不良反应:

1、骨髓抑制: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有时出现出血倾向、骨髓抑制、全血细胞减少等,因此每次给药后至少6周应每周进行周围血象检查,若发现异常应做适当处理。

2、间质性肺炎及肺纤维症:偶出现间质性肺炎及肺纤维症。

3、过敏症:有时出现皮疹,若出现此类过敏症状,应停药。

4、肝脏:有时出现AST、ALT等上升。

5、肾脏:有时出现BUN上升、蛋白尿。

6、消化道:出现食欲不振、恶心、欲吐、呕吐,有时出现口内炎、腹泻等。

7、其他:有时出现全身乏力感、发热、头痛、眩晕、痉挛、脱发、低蛋白血症。

用药禁忌:

下列患者禁用:

1. 骨髓功能抑制患者(据报道,会出现白细胞减少等骨髓功能抑制的不良反应)。

2. 对本品有严重过敏症既往史患者。

注意事项:

1、下列患者慎用:

(1)肝肾功能损害患者。

(2)合并感染症患者(因白细胞减少,降低对感染的抵抗力)。

(3)水痘患者(会出现致死性全身障碍)。

2、会引起迟缓性骨髓功能抑制等严重不良反应,因此每次给药后至少6周应每周进行临床检验(血液检查、肝功能及肾功能检查等),充分观察患者状态。若发现异常应作减量或停药等适当处理。另外,长期用药会加重不良反应呈迁延性推移,因此应慎重给药。

3、应充分注意感染症及出血倾向的出现及恶化。

4、小儿用药应慎重,尤应注意不良反应的出现。

5、小儿及育龄患者用药时,应考虑对性腺的影响。

6、给药途径:不得用于皮下或肌肉注射。

7、本品与其他药物配伍有时会发生变化,故应避免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8、本品溶解后应速使用,因遇光易分解,水溶液不稳定。

9、静脉内给药时,若药液漏于管外,会引起注射部位硬结及坏死,故应慎重给药以免药液漏于管外。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 据报道,动物实验有致畸作用,因此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

2. 尚未确立哺乳期用药的安全性,故哺乳妇女用药时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

小儿因代谢系统尚未成熟,易出现不良反应(白细胞减少等),故应注意观察,慎重给药。

【老年用药】

通常高龄者生理功能降低,故应减量并注意观察。

药物相互作用:其他抗恶性肿瘤剂、放射线照射会增加骨髓功能抑制等作用,因此应充分观察患者状态,若发现异常应作减量或停药等适当处理。

临床数据:未在参考文献中找到相关数据。

药代动力学:

脑肿瘤患者14例,静注本剂100~150mg/人(1.72~2.5mg/kg)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脑脊液及血中浓度结果如下:

1. 脑脊液中浓度

给药5分钟后开始向脑脊液(脑室),给药后30分钟脑脊液中浓度达高峰(平均0.59μg/ml),半衰期为0.49小时。

2. 血中浓度

给药5分钟后血中浓度平均值为3.86μg/ml,其后急速下降,但60分钟后依然保持1.0μg/ml的浓度(tα/2=1.3分钟 tβ/2=35分钟)。另外,从分布容量的探讨,表明高浓度分布于组织内。

贮藏:避光(10-30℃)保存。

本品用于脑肿瘤、消化道癌(胃癌、肝癌、结肠癌、直肠癌)、肺癌、恶性淋巴瘤、慢性白血病等。

1、骨髓抑制: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有时出现出血倾向、骨髓抑制、全血细胞减少等,因此每次给药后至少6周应每周进行周围血象检查,若发现异常应做适当处理。

2、间质性肺炎及肺纤维症:偶出现间质性肺炎及肺纤维症。

3、过敏症:有时出现皮疹,若出现此类过敏症状,应停药。

4、肝脏:有时出现AST、ALT等上升。

5、肾脏:有时出现BUN上升、蛋白尿。

6、消化道:出现食欲不振、恶心、欲吐、呕吐,有时出现口内炎、腹泻等。

7、其他:有时出现全身乏力感、发热、头痛、眩晕、痉挛、脱发、低蛋白血症。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尼莫司汀注射剂:通常,本剂按每5mg溶于注射用水1ml的比例溶解下述剂量,供静脉或动脉给药。

1、以盐酸尼莫司汀计,按体重给药,1次给2-3mg/kg,其后据血象停药4-6周,再次给药,如此反复,直到临床满意的效果。

2、以盐酸尼莫司汀计,将1次量2mg/kg,隔1周给药,2-3次后,据血象停药4-6周,再次给药,如此反复,直到临床满意的效果。

1、下列患者慎用:

(1)肝肾功能损害患者。

(2)合并感染症患者(因白细胞减少,降低对感染的抵抗力)。

(3)水痘患者(会出现致死性全身障碍)。

2、会引起迟缓性骨髓功能抑制等严重不良反应,因此每次给药后至少6周应每周进行临床检验(血液检查、肝功能及肾功能检查等),充分观察患者状态。若发现异常应作减量或停药等适当处理。另外,长期用药会加重不良反应呈迁延性推移,因此应慎重给药。

3、应充分注意感染症及出血倾向的出现及恶化。

4、小儿用药应慎重,尤应注意不良反应的出现。

5、小儿及育龄患者用药时,应考虑对性腺的影响。

6、给药途径:不得用于皮下或肌肉注射。

7、本品与其他药物配伍有时会发生变化,故应避免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8、本品溶解后应速使用,因遇光易分解,水溶液不稳定。

9、静脉内给药时,若药液漏于管外,会引起注射部位硬结及坏死,故应慎重给药以免药液漏于管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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