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诺单抗(Padcev)注射液中文说明书

恩诺单抗(Padcev)注射液中文说明书

温馨提示

外包装仅供参考
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通用名称:恩诺单抗注射液、Padcev、Enfortumab Vedotin-ejfv

药品规格:20 mg、30 mg

生产厂家:日本安斯泰来制药公司(Astellas Pharma)/Seagen Inc.

功能主治:
恩诺单抗(Padcev)功能主治为: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PD-1/PD-L1抑制剂和含铂化疗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mUC)患者。

   


恩诺单抗(Padcev)注射液详细信息
【基本信息】
·通用名称:恩诺单抗注射液
·商品名称:Padcev
·英文名称:Enfortumab Vedotin-ejfv
·规格:20 mg、30 mg
·性状:白色至灰白色冻干粉
·成分:活性成分:恩诺单抗
非活性成分:组氨酸、盐酸组氨酸一水合物、聚山梨醇酯 20 和海藻糖二水合物。
·有效期:24个月

【适应症】
· 用于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的成年患者。

【用法用量】
一、推荐剂量
1.与帕博利珠联合给药:
· 剂量:1.25 mg/kg(患者体重≥100 kg时,最大剂量为125 mg)。
· 给药周期:21天周期的第1天和第8天静脉输注30分钟内给药。
· 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
2.单一药物:
· 剂量:1.25 mg/kg(患者体重≥100 kg时,最大剂量为125 mg)。
· 给药周期:28天周期的第1、8和15天静脉输注30分钟内给药。
· 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
二、剂量调整
1.皮肤反应
· 2级(持续/复发)或3级:停药至≤1级后恢复或减量。
· 疑似SJS/TEN:立即停药,咨询专科医生;非SJS/TEN则按2-4级处理。
· 确诊SJS/TEN或4级/复发性3级:永久停药。
2.高血糖
· 250 mg/dL:停药至≤250 mg/dL后恢复。
3.肺炎/ILD
· 2级:停药至≤1级后恢复或减量。
· ≥3级:永久停药。
4.周围神经病变
· 2级(首次):停药至≤1级后恢复;复发则减量。
· ≥3级:永久停药。
5.其他非血液学毒性
· 3级:停药至≤1级后恢复或减量。
· 4级:永久停药。
6.血液学毒性
· 3级或2级血小板减少:停药至≤1级后恢复或减量。
· 4级:停药至≤1级后减量或停止治疗。
三、剂量减少方案
· 起始剂量:1.25 mg/kg(≤125 mg)。
· 首次减少:1.0 mg/kg(≤100 mg)。
· 第二次减少:0.75 mg/kg(≤75 mg)。
· 第三次减少:0.5 mg/kg(≤50 mg)。
四、准备和管理说明
· 给药方式:仅作为静脉输注给药。
· 复溶与稀释:使用无菌注射用水复溶,并稀释在含有5%葡萄糖注射液、0.9%氯化钠注射液或乳酸林格注射液的静脉输液袋中。
· 输注:通过静脉输液管输注30分钟以上。不要与帕博利珠单抗或其他药物混合或共用输液管。
· 储存:复溶后的小瓶可在2°C至8°C下储存长达24小时;准备好的输液袋不应在2°C至8°C下存放超过8小时。不要冷冻。
注意:PADCEV是一种危险药物,请遵循适用的特殊处理和处置程序。在给药前和输注过程中,应严格遵循上述准备和管理说明,以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

【不良反应】
1.皮肤相关不适:皮疹(包括斑丘疹、黄斑皮疹等)、瘙痒、脱发、皮肤干燥。
2.全身不适:疲劳、发热、外周水肿。
3.神经系统不适:周围神经病变(如感觉异常、麻木等)、味觉障碍、头晕。
4.代谢和营养不适:食欲下降、体重减轻。
5.胃肠道不适:恶心、呕吐、腹泻、便秘、腹痛。
6.眼部不适:干眼症、视力模糊。
7.肌肉骨骼不适:关节痛。
8.感染相关不适: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如肺炎)。
9.其他不适:带状疱疹、胸痛、呼吸困难。
10.后期营销经验:表皮坏死、色素沉着障碍、皮肤变色、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禁忌】
• 没有。

【注意事项】
1.皮肤反应:包括剥脱性皮炎(SJS)和中毒性表皮坏死(TEN),这些反应可致命。特别是在与帕博利珠联合使用时,皮肤反应的发生率更高。患者应密切监测皮肤反应,一旦发生严重反应,应暂停治疗并考虑转诊治疗。确诊SJS或TEN的患者需永久停药。
2.高血糖:恩诺单抗治疗可能导致高血糖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DKA),其中部分病例可能致命。治疗过程中需密切监测血糖水平,若血糖超过250 mg/dL,应停药并调整治疗。
3.肺炎/间质性肺病(ILD):严重的肺炎或ILD反应可能发生,尤其是与帕博利珠联合使用时,发生率较高。患者出现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时,应立即检查并考虑停止治疗。
4.周围神经病变: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周围神经病变,表现为感觉神经病变、肌肉无力等。严重病例可能导致停药。对于2级及以上的神经病变,考虑调整剂量或停药。
5.眼部疾病:眼部疾病,如干眼症、视力模糊等,常见于治疗中。建议使用人工泪液缓解症状,必要时进行眼科检查,并根据症状考虑调整剂量。
6.输液部位外渗:在静脉注射过程中,可能发生皮肤和软组织反应。若发生外渗,应停止输注并进行适当处理。
7.胚胎-胎儿毒性:恩诺单抗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建议女性患者在治疗期间及治疗后2个月内采取有效避孕措施,男性患者的伴侣也应采取避孕措施。

【特殊人群用药】
一、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 怀孕:可能导致胎儿结构畸形、骨骼异常、胎儿体重减轻等,需告知潜在风险。
• 哺乳期:治疗期间及停药后3周内避免母乳喂养。
• 生育能力:建议治疗期间及最后一次给药后分别对女性(2个月)和男性(4个月)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此外,PADCEV可能影响生育能力,特别是女性的生育能力。
二、儿童
·不推荐在儿科患者中使用。
三、老年人
·75岁及以上患者发生致命不良反应的风险更高,需密切监测。
四、肝功能损害患者
·中度或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需避免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1.双重 P-gp 和强 CYP3A4 抑制剂:与双重 P-gp 和强 CYP3A4 抑制剂同时使用可能会增加未结合的 MMAE 暴露,这可能会增加 PADCEV 毒性的发生率或严重程度。当 PADCEV 与双重 P-gp 和强 CYP3A4 抑制剂同时给药时,密切监测患者的毒性迹象。

【临床数据】
一、EV-302试验(恩诺单抗联合帕博利珠单抗):
·总生存期(OS):恩诺单抗联合帕博利珠单抗组的中位总生存期为31.5个月,显著高于化疗组(16.1个月),风险比为0.47(p<0.0001)。
·无进展生存期(PFS):恩诺单抗联合帕博利珠单抗组的中位PFS为12.5个月,化疗组为6.3个月,风险比为0.45(p<0.0001)。
·客观缓解率(ORR):恩诺单抗联合帕博利珠单抗组为67.7%,远高于化疗组的44.4%(p<0.0001)。
二、EV-103试验:
·在不适合顺铂化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患者中,PADCEV联合帕博利珠单抗的确认客观缓解率为68%(完全缓解率12%,部分缓解率55%)。
·反应持续时间:剂量递增队列和队列A的中位反应持续时间为22.1个月。
三、EV-301试验(恩诺单抗单药治疗):
·总生存期(OS):恩诺单抗组的中位总生存期为12.9个月,化疗组为9.0个月,风险比为0.70(p=0.0014)。
·无进展生存期(PFS):恩诺单抗组的中位PFS为5.6个月,化疗组为3.7个月,风险比为0.62(p<0.0001)。
·客观缓解率(ORR):恩诺单抗组的ORR为40.6%,化疗组为17.9%(p<0.0001)。
四、EV-201试验:
·队列1(既往接受过PD-1或PD-L1抑制剂和铂类化疗的患者):确认的客观缓解率为44%,完全缓解率12%,部分缓解率32%,中位反应持续时间为7.6个月。
·队列2(顺铂不合格的患者):确认的客观缓解率为51%,完全缓解率22%,部分缓解率28%,中位反应持续时间为13.8个月。

【药代动力学】
1.分布:恩诺单抗的平均稳态分布容积为12.8 L。未偶联MMAE在体外的血浆蛋白结合率为68%-82%。
2.消除:恩诺单抗的ADC和非偶联MMAE的消除表现为多指数下降。ADC的消除半衰期为3.6天,MMAE为2.6天,且二者的平均清除率分别为0.11 L/h和2.11 L/h。
3.代谢:ADC的分解代谢未在人类中明确研究,但预计会通过蛋白水解释放MMAE,未偶联的MMAE主要通过CYP3A4代谢。
4.排泄:在其他含MMAE的ADC单剂量研究中,17%的未偶联MMAE通过粪便排泄,6%通过尿液排泄,主要以不变形式排出。
5.特定人群影响:不同年龄、性别、种族(高加索人、亚洲人或黑人)、轻度肾功能和肝功能损害患者之间未发现显著的药代动力学差异。然而,对于终末期肾病和中度或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的影响尚不清楚。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咨询专业医生或药师。

用于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的成年患者。

1.皮肤相关不适:皮疹(包括斑丘疹、黄斑皮疹等)、瘙痒、脱发、皮肤干燥。
2.全身不适:疲劳、发热、外周水肿。
3.神经系统不适:周围神经病变(如感觉异常、麻木等)、味觉障碍、头晕。
4.代谢和营养不适:食欲下降、体重减轻。
5.胃肠道不适:恶心、呕吐、腹泻、便秘、腹痛。
6.眼部不适:干眼症、视力模糊。
7.肌肉骨骼不适:关节痛。
8.感染相关不适: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如肺炎)。
9.其他不适:带状疱疹、胸痛、呼吸困难。
10.后期营销经验:表皮坏死、色素沉着障碍、皮肤变色、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一、推荐剂量
1.与帕博利珠联合给药:
· 剂量:1.25 mg/kg(患者体重≥100 kg时,最大剂量为125 mg)。
· 给药周期:21天周期的第1天和第8天静脉输注30分钟内给药。
· 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
2.单一药物:
· 剂量:1.25 mg/kg(患者体重≥100 kg时,最大剂量为125 mg)。
· 给药周期:28天周期的第1、8和15天静脉输注30分钟内给药。
· 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
二、剂量调整
1.皮肤反应
· 2级(持续/复发)或3级:停药至≤1级后恢复或减量。
· 疑似SJS/TEN:立即停药,咨询专科医生;非SJS/TEN则按2-4级处理。
· 确诊SJS/TEN或4级/复发性3级:永久停药。
2.高血糖
· 250 mg/dL:停药至≤250 mg/dL后恢复。
3.肺炎/ILD
· 2级:停药至≤1级后恢复或减量。
· ≥3级:永久停药。
4.周围神经病变
· 2级(首次):停药至≤1级后恢复;复发则减量。
· ≥3级:永久停药。
5.其他非血液学毒性
· 3级:停药至≤1级后恢复或减量。
· 4级:永久停药。
6.血液学毒性
· 3级或2级血小板减少:停药至≤1级后恢复或减量。
· 4级:停药至≤1级后减量或停止治疗。
三、剂量减少方案
· 起始剂量:1.25 mg/kg(≤125 mg)。
· 首次减少:1.0 mg/kg(≤100 mg)。
· 第二次减少:0.75 mg/kg(≤75 mg)。
· 第三次减少:0.5 mg/kg(≤50 mg)。
四、准备和管理说明
· 给药方式:仅作为静脉输注给药。
· 复溶与稀释:使用无菌注射用水复溶,并稀释在含有5%葡萄糖注射液、0.9%氯化钠注射液或乳酸林格注射液的静脉输液袋中。
· 输注:通过静脉输液管输注30分钟以上。不要与帕博利珠单抗或其他药物混合或共用输液管。
· 储存:复溶后的小瓶可在2°C至8°C下储存长达24小时;准备好的输液袋不应在2°C至8°C下存放超过8小时。不要冷冻。
注意:PADCEV是一种危险药物,请遵循适用的特殊处理和处置程序。在给药前和输注过程中,应严格遵循上述准备和管理说明,以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

1.皮肤反应:包括剥脱性皮炎(SJS)和中毒性表皮坏死(TEN),这些反应可致命。特别是在与帕博利珠联合使用时,皮肤反应的发生率更高。患者应密切监测皮肤反应,一旦发生严重反应,应暂停治疗并考虑转诊治疗。确诊SJS或TEN的患者需永久停药。
2.高血糖:恩诺单抗治疗可能导致高血糖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DKA),其中部分病例可能致命。治疗过程中需密切监测血糖水平,若血糖超过250 mg/dL,应停药并调整治疗。
3.肺炎/间质性肺病(ILD):严重的肺炎或ILD反应可能发生,尤其是与帕博利珠联合使用时,发生率较高。患者出现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时,应立即检查并考虑停止治疗。
4.周围神经病变: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周围神经病变,表现为感觉神经病变、肌肉无力等。严重病例可能导致停药。对于2级及以上的神经病变,考虑调整剂量或停药。
5.眼部疾病:眼部疾病,如干眼症、视力模糊等,常见于治疗中。建议使用人工泪液缓解症状,必要时进行眼科检查,并根据症状考虑调整剂量。
6.输液部位外渗:在静脉注射过程中,可能发生皮肤和软组织反应。若发生外渗,应停止输注并进行适当处理。
7.胚胎-胎儿毒性:恩诺单抗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建议女性患者在治疗期间及治疗后2个月内采取有效避孕措施,男性患者的伴侣也应采取避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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