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可替尼(多泽润)中文说明书

达可替尼(多泽润)中文说明书

温馨提示

外包装仅供参考
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通用名称:达可替尼

药品规格:(1) 15 mg; (2) 45 mg;

生产厂家:美国辉瑞Pfizer Inc;老挝卢修斯Lucius;老挝Dacocare;

功能主治:
肺癌



达克替尼详细说明书


【性状】

本品为蓝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贮藏】

30℃以下保存


【适应症】

单药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19号外显子缺失突变或 21 号外显子L858R置换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



【用法用量】

适用患者

本品应在有使用经验的医疗机构中并在特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必须基于肿瘤样本经充分验证的检测方法证实为EGFR 19号外显子缺失突变或21号外显子L858R 置换突变阳性的患者方可使用。

推荐剂量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口服 45 mg,直至出现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本品可与食物同服,也可不与食物同服(见【药代动力学】)。

每天在大致相同的时间服用本品。如果患者呕吐或漏服一剂,不应追加剂量或补充服用漏服剂量,而 应在下一次的服药时间服用规定剂量。

针对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

·推荐降低剂量:第一次剂量降低至30mg每日一次,第二次剂量降低至15mg每日一次

·永久停用:出现间质性肺病

·暂时停用:腹泻、皮肤不良反应等其他不良反应。

2级腹泻/持续性皮肤不良反应直到恢复至≤1级后按相同剂量水平继续服用,2级腹泻/持续性皮肤不良反应再次出现、3级、4级腹泻直到恢复至≤1级后降低一个剂量水平继续服用。

其他严重不良反应暂时停用本品,直到恢复至≤2级;然后降低一个剂量水平继续服用本品。

其他调整

·服用本品时,避免同时使用质子泵抑制剂(PPI)。可使用局部作用的抗酸剂或组胺 2(H2)受体拮抗剂代替 PPI;在服用 H2 受体拮抗剂至少 6 小时前或至少 10 小时后给予本品

·不建议对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或轻度、中度或重度肝损害的患者调整剂量。



【不良反应】

常见间质性肺病、腹泻、皮肤不良反应。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期使用:根据动物研究的结果及其作用机制,妊娠女性服用本品可对胎儿造成伤害。目前尚无有关妊娠女性服用本品的数据。应告知妊娠女性本品对胎儿有潜在风险。

哺乳期使用:目前尚无有关人乳中是否存在达可替尼或其代谢物或他们对母乳喂养婴儿或乳汁产生的影响的信息。由于母乳喂养的婴儿可能出现因本品导致的严重不良反应,因此应告知女性在使用本品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至少17天内不要哺乳。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和男性

妊娠检查:使用本品之前,首先确定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的妊娠状态。

避孕:妊娠女性使用本品可能会给胎儿带来伤害。

女性:应告知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及最后一次给药后至少 17 天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儿童用药

尚未确定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老年用药

5项临床研究中,≥ 65岁的患者与65岁以下的患者相比,3和4级不良反应的发生率较高(67%比56%),且给药中断(53% 比 45%)和停用(24% 比 10%)的频率较高。在临床完成的药代动力学研究结果初步分析显示,年龄在 65 岁以上患者与 65 岁以下患者相比,两者间血药浓度无明显差异,血浆谷浓度在不同的性别间也无显著性差异。



【注意事项】

1  立即停用:间质性肺病(ILD)、≥2级腹泻、持续性2级或任何3或4级皮肤不良反应;

2  其他措施:

·如果确诊为任何级别的 ILD,则永久停用本品

·对于腹泻患者,立即开始止泻治疗;

·腹泻或皮肤不良反应恢复后按相同剂量水平或降低一个剂量水平继续服用(见【用法用量】和【不良反应】)

·应告知妊娠女性本品对胎儿有潜在风险。建议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接受本品治疗期间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并持续至服用最后一剂本品后至少 17 天



【药物相互作用】

·PPI

与 PPI 同时使用会降低达可替尼的浓度,从而可能降低本品的疗效。避免本品与 PPI 同时使用。可使用局部作用的抗酸剂或 H2 受体拮抗剂,作为 PPI 的替代品。在服用 H2 受体拮抗剂至少 6 小时前 或至少 10 小时后给予本品(见【用法用量】和【药代动力学】)。

·CYP2D6 底物

同时使用本品会增加 CYP2D6 底物药物的浓度(见【药代动力学】),从而可能增加这些药物的毒性风险。避免同时使用本品与 CYP2D6 底物,因为 CYP2D6 底物浓度略微增加可能产生严重的或危及生命的毒性。

单药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19号外显子缺失突变或 21 号外显子L858R置换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

常见间质性肺病、腹泻、皮肤不良反应。

适用患者

本品应在有使用经验的医疗机构中并在特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必须基于肿瘤样本经充分验证的检测方法证实为EGFR 19号外显子缺失突变或21号外显子L858R 置换突变阳性的患者方可使用。

推荐剂量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口服 45 mg,直至出现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本品可与食物同服,也可不与食物同服(见【药代动力学】)。

每天在大致相同的时间服用本品。如果患者呕吐或漏服一剂,不应追加剂量或补充服用漏服剂量,而 应在下一次的服药时间服用规定剂量。

针对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

·推荐降低剂量:第一次剂量降低至30mg每日一次,第二次剂量降低至15mg每日一次

·永久停用:出现间质性肺病

·暂时停用:腹泻、皮肤不良反应等其他不良反应。

2级腹泻/持续性皮肤不良反应直到恢复至≤1级后按相同剂量水平继续服用,2级腹泻/持续性皮肤不良反应再次出现、3级、4级腹泻直到恢复至≤1级后降低一个剂量水平继续服用。

其他严重不良反应暂时停用本品,直到恢复至≤2级;然后降低一个剂量水平继续服用本品。

其他调整

·服用本品时,避免同时使用质子泵抑制剂(PPI)。可使用局部作用的抗酸剂或组胺 2(H2)受体拮抗剂代替 PPI;在服用 H2 受体拮抗剂至少 6 小时前或至少 10 小时后给予本品

·不建议对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或轻度、中度或重度肝损害的患者调整剂量。

1  立即停用:间质性肺病(ILD)、≥2级腹泻、持续性2级或任何3或4级皮肤不良反应;

2  其他措施:

·如果确诊为任何级别的 ILD,则永久停用本品

·对于腹泻患者,立即开始止泻治疗;

·腹泻或皮肤不良反应恢复后按相同剂量水平或降低一个剂量水平继续服用(见【用法用量】和【不良反应】)

·应告知妊娠女性本品对胎儿有潜在风险。建议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接受本品治疗期间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并持续至服用最后一剂本品后至少 17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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