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奈唑胺(斯沃)中文说明书

利奈唑胺(斯沃)中文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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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通用名称:斯沃/ZYVOXID

药品规格:600mg

生产厂家:Pharmacia

功能主治:
肺结核


利奈挫胺.jpg

利奈唑胺使用说明书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奈唑胺。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薄膜衣片,去除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适应症】

本品用于治疗由特定微生物敏感株引起的下列感染:

院内获得性肺炎,由金黄色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和耐药的菌株)或肺炎链球菌引起

的院内获得性肺炎。

社区获得性肺炎,由肺炎链球菌引起的社区获得性肺炎,包括伴发的菌血症,或由金黄

色葡萄球菌(仅为甲氧西林敏感的菌株)引起的社区获得性肺炎。

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包括未并发骨髓炎的糖尿病足部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

菌(甲氧西林敏感和耐药的菌株)、化脓性链球菌或无乳链球菌引起的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

组织感染。尚无利奈唑胺用于治疗褥疮的研究。

非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仅为甲氧西林敏感的菌株)或化

脓性链球菌引起的非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

万古霉素耐药的屎肠球菌感染,包括伴发的菌血症。

【规格】

600mg

【用法用量】

儿童患者(出生至11岁)每8小时一次,10mg/kg静注或口服。

非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5岁以下每8小时10mg/kg口服

5-11岁每12小时 10mg/kg口服。

成人和青少年(12岁及以上)每12小时,600mg静注或口服。

非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成人:每12小时口服400mg

青少年:每12小时口服600mg。

未满 7 天的新生儿: 大多数出生未满 7 天的早产儿(孕龄未满 34 孕周)对利奈唑胺的系统清除率较足月儿和其他大婴儿低, 且 AUC 值更大。这些新生儿的初始剂量应为 10 mg/kg 每 12 小时给药,当临床效果不佳时,应考虑按剂量 10 mg/kg 每 8 小时给药。所有出生 7 天或以上的新生儿应按 10 mg/kg 每 8 小时的剂量给药。

【不良反应】

成年患者

按不良事件的严重程度统计,85%的利奈唑胺不良事件为轻至中度。发生率超过 2%的不良事件。利奈唑胺最常见的不良事件为腹泻(不同研究中发生率为 2.8%至 11.0%),头痛(不同研究中发生率为 0.5%至 11.3%)和恶心(不同研究中发生率为 3.4%至9.6%)。大约 22%的患者出现了不良反应;最常见的有头痛(2.1%)、腹泻(4.2%)、恶心(3.3%) 和念珠菌病(尤其是口腔念珠菌病0.8%和阴道念珠菌病1.1%,。导致治疗停止的最常见药物相关不良事件有头痛、腹泻、恶心和呕吐。约3%的患者因出现药物相关不良事件而停止治疗。

儿童患者

研究中,按不良事件发生的严重程度,利奈唑胺组报告的不良事件中归为轻至中度的分别为83%和99%。 对革兰阳性菌感染的住院儿童患者进行的研究中(患者年龄为刚出生至11岁),患者按2: 1随机地分入两组(利奈唑胺比万古霉素),利奈唑胺组与万古霉素组的死亡率分别为6.0%(13/215)和3,0%(3/101)。鉴于这些患者均有严重的基础疾病,因此 不能建立因果关系。表4为研究中,利奈唑胺组儿童患者发生率至少为2%的不良事件。 较为常见的不良反应一般为发热、腹泻、头痛、上呼吸道感染、创伤、咽炎、咳嗽、局部腹痛、局部疼痛、皮肤病变等。

【禁忌】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利奈唑胺或本品其他成分过敏的患者。

单胺氧化酶抑制剂

正在使用任何能抑制单胺氧化酶 A 或 B 的药物(如:苯乙肼、异卡波肼)的患者,或

两周内曾经使用过这类药物的患者不应使用利奈唑胺。

引起血压升高的潜在相互作用

利奈唑胺不应用于存在以下潜在

临床状况或同时使用以下类型药物的患者:

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嗜铬细胞瘤、类癌、甲状腺机能亢进、双相抑郁、分裂情感性精

神障碍或处于急性意识模糊状态的患者

使用以下任何药物的患者: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三环类抗抑郁药、5-羟色胺 5-HT1

受体激动剂(曲普坦类)、直接或间接拟交感神经药物(包括肾上腺素支气管扩张药、

伪麻黄碱和去甲麻黄碱)、血管加压药物(如: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多巴胺类药

物(如:多巴胺、多巴酚丁胺)、哌替啶或丁螺环酮。

动物数据表明,利奈唑胺及其代谢产物可进入乳汁,因此使用本品治疗之前和期间应停

止哺乳。

与 5-羟色胺类药物潜在的相互作用

除非密切观察患者 5-羟色胺综合征的体征和/或症状,否则利奈唑胺不应用于类癌综合

征的患者和/或使用任何以下药物的患者。

【注意事项】

为减少耐药细菌的产生,并确保本品和其他抗菌药物的疗效,利奈唑胺应该仅用于治疗

或预防已经证实或者高度怀疑由细菌引起的感染性疾病。

使用利奈唑胺治疗的老年患者出现血恶液质的风险高于年轻患者。血小板减少在重度肾功能不全(无论是否正在接受透析)患者和中度至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中更常见。

对发生骨髓抑制或骨髓抑制发生恶化的患者应考虑停用利奈唑胺治疗。除非绝对有必

要继续治疗,在此情况下应更频繁地监测血细胞计数并采取适当的处理策略。

抗菌药物相关腹泻和结肠炎

如果患者在利奈唑胺治疗期间或之后出现严重腹泻,则应考虑该诊断。如果疑诊或确诊抗菌药物相关腹泻或 CDAD,可能需要停用对难辨梭菌没有直接活性的正在进行的抗菌药物治疗(包括利奈唑胺)并立即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根据临床指征,可适当补液、维持电解质平衡和补充蛋白质,给予针对难辨梭菌的抗菌药物治疗,并进行外科手术评估。在此情况下应禁用抑制肠蠕动的药物。

低血糖

一些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与接受胰岛素或降糖药物的糖尿病患者的低血糖发作有联系。但是应警告糖尿病患者使用利奈唑胺时可能发生的低血糖反应。如果低血糖发生,应降低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的剂量,或停止口服降糖药、胰岛素或利奈唑胺的治疗。

低血钠症和/或抗利尿激素分泌失调综合症

如果出现低血钠症和/或抗利尿激素分泌失调综合症(SIADH)的体征和症状, 应停止使用利奈唑胺,并采取适当的支持性措施。

一般注意事项

乳酸酸中毒

患者在接受利奈唑胺时,如发生反复恶心或呕吐、腹痛、有原因不明的酸中毒、低碳酸

血症或换气过度,需要立即进行临床检查。

线粒体功能障碍

利奈唑胺可抑制线粒体蛋白合成。该抑制作用可能导致不良事件,如乳酸酸中毒、贫血

和神经病变(视神经病变和周围神经病变)。

5-羟色胺综合征

利奈唑胺合用 5-羟色胺类药物利奈唑胺禁止与 5-羟色胺类药物合用。

周围神经病和视神经病变对于所有长期(大于等于 3 个月)应用利奈唑胺的患者及报告有新的视觉症状的患者,不论其接受利奈唑胺治疗时间的长短,均应当进行视觉功能监测。如发生周围神经病和视神经病变,应进行用药利益与潜在风险的评价,以判断是否继续用药。

惊厥

在利奈唑胺治疗过程中有惊厥的报道。其中一些病例原有癫痫发作病史或有癫痫发作的

危险因素。如果患者有癫痫发作病史,应告知医生。

二重感染

尚未在临床试验中评估利奈唑胺治疗对正常菌群的影响。抗菌药物的应用可能促使非敏感菌株的过度生长。

特殊人群

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仅在预期益处超过理论风险时才可使用本品,且在应用中需要对

患者进行密切监测。

建议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仅在认为益处超过理论风险时使用利奈唑胺。尚未对利奈唑胺用于未控制的高血压、嗜铬细胞瘤、类癌综合症和未经治疗的甲状腺机 能亢进的患者进行研究

耐药菌产生

在没有确诊或高度怀疑细菌感染的证据或没有预防指征时,处方利奈唑胺可能不会给患

者带来益处,且有增加耐药细菌产生的风险。

进食富含酪胺食物时使用

应告知患者避免进食大量富含酪胺的食物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

尚未在妊娠妇女中进行充分的、严格对照的临床研究。只有潜在的益处超过对胎儿的潜

在风险时,才建议妊娠妇女应用。

哺乳

尚无有关利奈唑胺对产奶量影响的信息。应考虑胎儿发育和母乳喂养的健康获益,以及母体对利奈唑胺的临床需求和利奈唑胺或潜在 的母体状况对母乳喂养婴儿的任何潜在不利影响。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本品。

【儿童用药】

一般而言,基于体重的利奈唑胺清除率会随着儿童患者年龄的增长而逐渐降低。然而,对于出生后不到 7 天的早产儿(<34 孕周),其利奈唑胺清除率通常比出生 7 天以内的足月儿低。因此,出生 7 天以内的早产儿需采用替代利奈唑胺剂量方案,即 10mg/kg每 12 小时给药一次。

【老年用药】

未见利奈唑胺在65-75患者与年轻患者之间有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差异

【药物相互作用】

通过细胞色素酶 P450 代谢的药物:  

预计利奈唑胺不会影响经这些主要细胞色素同工酶代谢的药物的药代动力学。与利奈唑胺联

合用药,不会显著改变主要由 CYP2C9 进行代谢的(S)-华法林的药代动力学性质。华法林、

苯妥因等药物,作为 CYP2C9 的底物,可与利奈唑胺合用而无须改变给药方案。

抗菌药物

氨曲南:当二者合用时,利奈唑胺与氨曲南的药代动力学特性均未发生改变。

庆大霉素:当二者合用时,利奈唑胺与庆大霉素的药代动力学特性均未发生改变。

抗氧化剂 

与维生素 C 或维生素 E 合用时无需 调整剂量。

强 CYP 3A4 诱导剂 

这一相互作用的临床意义不明。这一相 互作用的机制未完全阐明,可能与肝酶诱导有关。其它肝酶强诱导剂(如卡马西平、苯妥英、 苯巴比妥),可能引起相似或稍轻的变化。

单胺氧化酶抑制作用

利奈唑胺为可逆的、非选择性的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所以,利奈唑胺与肾上腺素能药物

或 5-羟色胺类制剂有潜在的相互作用。

肾上腺素能类药物

有些患者接受利奈唑胺可能使非直接作用的拟交感神经药物、血管加压药或多巴胺类药

物的加压作用可逆性地增加。已对其与常用的药物如苯丙醇胺和伪麻黄碱的作用进行了研

究。肾上腺素能类药物,如多巴胺或肾上腺素的起始剂量应减小,并逐步调整至可起理想药

效的水平。 酪胺:当健康成人受试者同时接受利奈唑胺及超过 100mg所以,应用利奈唑胺的患者应避免食用酪胺含量高的食物或饮料。

5-羟色胺类药物

在接受

右美沙芬和利奈唑胺的血压正常的志愿者中未观察到 5-羟色胺综合征的作用(意识模糊、极度兴奋、不安、震颤、潮红、发汗以及体温升高)

【药代动力学】

吸收:口服给药后,利奈唑胺吸收快速而完全。给药后约 1-2 小时达到血浆峰浓度,

绝对生物利用度约为 100%。所以,利奈唑胺口服或静脉给药无需调整剂量。 利奈唑胺的给药无须考虑进食的时间。

分布:动物与人的药代动力学研究均证明利奈唑胺能快速地分布于灌注良好的组织。

代谢:利奈唑胺的主要代谢为吗啉环的氧化,它可产生两个无活性的开环羧酸代谢产物,

氨基乙氧基乙酸代谢物(A)和羟乙基氨基乙酸代谢物(B)。利奈唑胺的代谢途径仍没

有完全明确。

排泄:非肾脏清除率约占利奈唑胺总清除率的 65%。随着利奈唑胺剂量的增加,可观察到利奈唑胺轻微的非线性清除,表现为在高浓度时利 奈唑胺的肾清除率和非肾清除率降低。然而,清除率的变化很小,不足以影响利奈唑胺的表 观消除半衰期。

特殊人群:

老年人:利奈唑胺的药物代谢动力学性质在老年患者(≥65 岁)中无显著改变。所以,

在老年患者中无需剂量调整。

儿童:

与成年人相比,清除率与全身 药物暴露量(AUC)在所有不同年龄层的儿童患者中存在更大的个体差异。 新生儿至 11 岁的儿童患者每 8 小时给药一次的日平均 AUC 值与青少年和成年患者每 12 小时给药一次的日平均 AUC 值相似。因而,11 岁及小于 11 岁儿童患者的给药剂量应为10mg/kg, 每 8 小时一次。12 岁及其以上的儿童患者给药剂量为 600mg每 12 小时一次。

性别:女性与男性相比,利奈唑胺分布容积较小。女性的药物暴露量不会明显地超过已知可

耐受的水平。故无须针对性别进行剂量调整。

肾功能不全:不同程度的肾功能不全患者,其原形药物利奈唑胺的药代动力学性质不发生改变。

肝功能不全;利奈唑胺的药代动力学性质未见改变。根据现有的资料,无须对轻至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调整剂量。尚未在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中评价利奈唑胺的药代动力学特性。

【临床数据】

成年人 院内获得性肺炎

MITT 分析利奈唑胺治疗组病人的治愈率为57%,万古霉素治疗组为 46%。对微生物学可评估患者不同病原体的治愈率。

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

利奈唑胺治疗组

有 400 例,苯唑西林治疗组有 419 例。利奈唑胺治疗组有 245 例患者(61%),苯唑西林组 242 例患者(58%)可进行临床评估。利奈唑胺治疗组临床可评估患者治愈率为 90%,苯唑西林组为 85%。调整的意向治疗(MITT)分析包括那些符合入选标准的受试者,利奈唑胺治疗组有 316 例,苯唑西林组有 313 例。利奈唑胺治疗组患者 MITT 分析治愈率为 86%,苯唑西林治疗组为 82%。

糖尿病足感染

治疗(ITT)人群包括,241 例利奈唑胺治疗和 120 例对照药物治疗的患者。212 例(86%)

利奈唑胺治疗组患者和 105 例(85%)对照药物治疗组患者作为临床可评估患者。ITT 人群的治愈率,在利奈唑胺治疗组患者为 68.5% (165/241),对照药物组为 64% (77/120)。

万古霉素耐药的肠球菌感染

患者可合并应用氨曲南或氨基糖苷

类抗菌药物。79 例患者随机进入高剂量组,66 例患者随机进入低剂量组。基线已确定为万古霉素耐药肠球菌感染的意向治疗 ITT人群包括高剂量组的 65 人和低剂量组的 52 人。

儿童患者 革兰阳性微生物所致的感染

在意向治疗的患者(ITT)人群中,206 例患者随机入选利奈唑胺组,102 例患者随机入选万古霉素组。117 例(57%)利奈唑胺组的患者和 55 例(54%)万古霉素组的患者为临床可评估患者。意向治疗的患者中,利奈唑胺组和万古霉素组的治愈率分别为 81%和 83%(95%的置信区间;-13%,8%)。在临床可评估的患者中,利奈唑胺组和万古霉素组的治愈率均为 91%。

【贮藏】

避光,密闭,在 15-30°C(59-86°F)条件下保存。

【包装】

10 片/盒水泡眼包装

【有效期】

36 个月

本品用于治疗由特定微生物敏感株引起的下列感染:

院内获得性肺炎,由金黄色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和耐药的菌株)或肺炎链球菌引起

的院内获得性肺炎。

社区获得性肺炎,由肺炎链球菌引起的社区获得性肺炎,包括伴发的菌血症,或由金黄

色葡萄球菌(仅为甲氧西林敏感的菌株)引起的社区获得性肺炎。

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包括未并发骨髓炎的糖尿病足部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

菌(甲氧西林敏感和耐药的菌株)、化脓性链球菌或无乳链球菌引起的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

组织感染。尚无利奈唑胺用于治疗褥疮的研究。

非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仅为甲氧西林敏感的菌株)或化

脓性链球菌引起的非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

万古霉素耐药的屎肠球菌感染,包括伴发的菌血症。

成年患者

按不良事件的严重程度统计,85%的利奈唑胺不良事件为轻至中度。发生率超过 2%的不良事件。利奈唑胺最常见的不良事件为腹泻(不同研究中发生率为 2.8%至 11.0%),头痛(不同研究中发生率为 0.5%至 11.3%)和恶心(不同研究中发生率为 3.4%至9.6%)。大约 22%的患者出现了不良反应;最常见的有头痛(2.1%)、腹泻(4.2%)、恶心(3.3%) 和念珠菌病(尤其是口腔念珠菌病0.8%和阴道念珠菌病1.1%,。导致治疗停止的最常见药物相关不良事件有头痛、腹泻、恶心和呕吐。约3%的患者因出现药物相关不良事件而停止治疗。

儿童患者

研究中,按不良事件发生的严重程度,利奈唑胺组报告的不良事件中归为轻至中度的分别为83%和99%。 对革兰阳性菌感染的住院儿童患者进行的研究中(患者年龄为刚出生至11岁),患者按2: 1随机地分入两组(利奈唑胺比万古霉素),利奈唑胺组与万古霉素组的死亡率分别为6.0%(13/215)和3,0%(3/101)。鉴于这些患者均有严重的基础疾病,因此 不能建立因果关系。表4为研究中,利奈唑胺组儿童患者发生率至少为2%的不良事件。 较为常见的不良反应一般为发热、腹泻、头痛、上呼吸道感染、创伤、咽炎、咳嗽、局部腹痛、局部疼痛、皮肤病变等。

儿童患者(出生至11岁)每8小时一次,10mg/kg静注或口服。

非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5岁以下每8小时10mg/kg口服

5-11岁每12小时 10mg/kg口服。

成人和青少年(12岁及以上)每12小时,600mg静注或口服。

非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成人:每12小时口服400mg

青少年:每12小时口服600mg。

未满 7 天的新生儿: 大多数出生未满 7 天的早产儿(孕龄未满 34 孕周)对利奈唑胺的系统清除率较足月儿和其他大婴儿低, 且 AUC 值更大。这些新生儿的初始剂量应为 10 mg/kg 每 12 小时给药,当临床效果不佳时,应考虑按剂量 10 mg/kg 每 8 小时给药。所有出生 7 天或以上的新生儿应按 10 mg/kg 每 8 小时的剂量给药。

为减少耐药细菌的产生,并确保本品和其他抗菌药物的疗效,利奈唑胺应该仅用于治疗

或预防已经证实或者高度怀疑由细菌引起的感染性疾病。

使用利奈唑胺治疗的老年患者出现血恶液质的风险高于年轻患者。血小板减少在重度肾功能不全(无论是否正在接受透析)患者和中度至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中更常见。

对发生骨髓抑制或骨髓抑制发生恶化的患者应考虑停用利奈唑胺治疗。除非绝对有必

要继续治疗,在此情况下应更频繁地监测血细胞计数并采取适当的处理策略。

抗菌药物相关腹泻和结肠炎

如果患者在利奈唑胺治疗期间或之后出现严重腹泻,则应考虑该诊断。如果疑诊或确诊抗菌药物相关腹泻或 CDAD,可能需要停用对难辨梭菌没有直接活性的正在进行的抗菌药物治疗(包括利奈唑胺)并立即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根据临床指征,可适当补液、维持电解质平衡和补充蛋白质,给予针对难辨梭菌的抗菌药物治疗,并进行外科手术评估。在此情况下应禁用抑制肠蠕动的药物。

低血糖

一些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与接受胰岛素或降糖药物的糖尿病患者的低血糖发作有联系。但是应警告糖尿病患者使用利奈唑胺时可能发生的低血糖反应。如果低血糖发生,应降低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的剂量,或停止口服降糖药、胰岛素或利奈唑胺的治疗。

低血钠症和/或抗利尿激素分泌失调综合症

如果出现低血钠症和/或抗利尿激素分泌失调综合症(SIADH)的体征和症状, 应停止使用利奈唑胺,并采取适当的支持性措施。

一般注意事项

乳酸酸中毒

患者在接受利奈唑胺时,如发生反复恶心或呕吐、腹痛、有原因不明的酸中毒、低碳酸

血症或换气过度,需要立即进行临床检查。

线粒体功能障碍

利奈唑胺可抑制线粒体蛋白合成。该抑制作用可能导致不良事件,如乳酸酸中毒、贫血

和神经病变(视神经病变和周围神经病变)。

5-羟色胺综合征

利奈唑胺合用 5-羟色胺类药物利奈唑胺禁止与 5-羟色胺类药物合用。

周围神经病和视神经病变对于所有长期(大于等于 3 个月)应用利奈唑胺的患者及报告有新的视觉症状的患者,不论其接受利奈唑胺治疗时间的长短,均应当进行视觉功能监测。如发生周围神经病和视神经病变,应进行用药利益与潜在风险的评价,以判断是否继续用药。

惊厥

在利奈唑胺治疗过程中有惊厥的报道。其中一些病例原有癫痫发作病史或有癫痫发作的

危险因素。如果患者有癫痫发作病史,应告知医生。

二重感染

尚未在临床试验中评估利奈唑胺治疗对正常菌群的影响。抗菌药物的应用可能促使非敏感菌株的过度生长。

特殊人群

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仅在预期益处超过理论风险时才可使用本品,且在应用中需要对

患者进行密切监测。

建议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仅在认为益处超过理论风险时使用利奈唑胺。尚未对利奈唑胺用于未控制的高血压、嗜铬细胞瘤、类癌综合症和未经治疗的甲状腺机 能亢进的患者进行研究

耐药菌产生

在没有确诊或高度怀疑细菌感染的证据或没有预防指征时,处方利奈唑胺可能不会给患

者带来益处,且有增加耐药细菌产生的风险。

进食富含酪胺食物时使用

应告知患者避免进食大量富含酪胺的食物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

尚未在妊娠妇女中进行充分的、严格对照的临床研究。只有潜在的益处超过对胎儿的潜

在风险时,才建议妊娠妇女应用。

哺乳

尚无有关利奈唑胺对产奶量影响的信息。应考虑胎儿发育和母乳喂养的健康获益,以及母体对利奈唑胺的临床需求和利奈唑胺或潜在 的母体状况对母乳喂养婴儿的任何潜在不利影响。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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