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美替尼(海益坦)中文说明书

谷美替尼(海益坦)中文说明书

温馨提示

外包装仅供参考
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通用名称:谷美替尼

药品规格:50mg;

生产厂家:上海海和;

功能主治:
肺癌

1.jpg

谷美替尼详细说明书



【性状】

本品为米红色至粉红色片。

【贮藏】

密封,不超过30℃干燥处保存



【适应症】本品用于治疗具有间质-上皮转化因子(MET)外显子14跳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

上述适应症是基于一项单臂临床试验结果给予的附条件批准。本适应症的完全批准将取决于后续开展的确证性试验的临床获益。



【用法用量】

本品需在有肿瘤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使用本品治疗前必须明确有经充分验证的检测方法检测到MET外显子14跳变阳性。

推荐剂量和服用方法:

谷美替尼给药方法为空腹状态下(服药前至少2小时和用药后1小时内需禁食,在此期间允许喝水)口服,每日一次,每次300mg,连续服药,直至发生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不良反应。建议每天大致同一时间服用,整片吞服,不要咀嚼或压碎,疗程中漏服的剂量不能补充。如果服药后发生呕吐而导致药量不足,无需补服,次日仍按规定剂量服用即可。

剂量调整:

在本品使用过程中应密切监测不良反应,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以使患者能够耐受治疗。必须由医师根据不良反应的情况逐次降低50mg调整服药剂量。所有的剂量调整都应该依据上一次出现过的最强的不良反应[5.0版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常见术语标准(CTCAE)]来制定,如出现多个不良反应,应根据最高等级不良反应进行剂量调整。药物的剂量调整包括暂停给药和减量,建议的剂量降低方法如下。

·若出现胆红素≥CTCAE 2级、或者ALT或AST≥CTCAE 3级,则必须暂停给药并且每周至少重复检查两次这些参数,直到缓解至≤CTCAE 1级或基线才可以开始重新治疗,若缓解时间≤7天,则保持原给药水平,若缓解时间>7天,则降低一个剂量水平给药;然后至少每周检查一次,直至病情稳定。

·水肿:2级水肿对症综合治疗后未减轻,并且暂停给药3-5天后仍未恢复1级者,推荐降低一个剂量水平给药;如果停药3-5天后水肿恢复至1级,原剂量继续给药后水肿再次加重至2级,治疗医师可综合考虑降低一个剂量水平给药。3级水肿,暂停治疗,直至恢复至基线或≤1级水平后,降低一个剂量水平给药。

其他:暂停治疗,直至恢复至基线或≤1级水平后,降低一个剂量水平给药。

永久终止用药:4级不良反应

特殊人群用药:

中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谨慎服用本品,并严密监测其肝肾功能。



【不良反应】

常见不良反应:水肿、食欲减退、头痛、低白蛋白血症、恶心、呕吐和血胆红素升高

其他不良反应: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疲乏、低钾血症、白细胞减少症、呼吸困难和胸腔积液、皮疹等。



【用药禁忌】对本品或药物的非活性成份严重过敏者禁用。妊娠、哺乳期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

1  使用监测

·接受本品治疗期间应定期进行肝功能监测。建议在开始谷美替尼治疗前、治疗的前3个月内每2周一次、然后每月一次或根据临床指征进行肝功能监测(包括ALT、AST和总胆红素)。当患者发生2级以上的转氨酶或胆红素升高时,应增加检测频率。

·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应监测是否出现提示ILD或非感染性肺炎的症状。

2  剂量调整

·根据肝功能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暂停、减量或永久停用本品见

3  停用本品

·疑似ILD或非感染性肺炎的情况出现应立即暂停本品治疗,一旦确定发生重度ILD,应永久停药。

·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如连续两次独立心电图检测提示QTc间期>500ms,建议暂时停用本品,至QTc间期≤480ms或恢复至基线水平后,可下调一个剂量恢复用药。如患者出现QTc间期延长并伴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应永久停用本品,并及时接受心血管专科治疗: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多形性室性心动过速、严重心律失常的症状或体征。



【特殊人群用药】

妊娠

妊娠期使用:根据动物研究的结果及其作用机制,妊娠女性服用本品可对胎儿造成伤害。目前尚无有关妊娠女性临床研究数据。除非患者临床情况需要,否则妊娠期间不建议使用本品。

避孕

对于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建议在接受本品治疗前接受妊娠检查。对于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或有生育能力女性的男性伴侣,建议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和末次给药后1周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儿童用药

尚未确定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老年用药

总体来看,老年患者受试者与年轻受试者之间的有效性并无差异。



【药物相互作用】

CYP抑制剂或诱导剂:体外研究表明,CYP3A、CYP2C8和CYP2C9均不同程度地参与了谷美替尼的代谢反应,CYP3A为谷美替尼的主要代谢酶,但其对谷美替尼的代谢贡献有限(<5%),提示CYP抑制剂或诱导剂不太可能与临床剂量的谷美替尼发生相互作用而对谷美替尼的暴露量产生临床显著性影响。

转运体抑制剂或诱导剂:体外研究表明,谷美替尼不是P-糖蛋白(P-gp)、乳腺癌耐药蛋白(BCRP)、有机阴离子转运多肽(OATP1B1,OATP1B3)、多药及毒素外排转运蛋白(MATE1,MATE2-K)、有机阴离子转运蛋白(OAT1、OAT3)和有机阳离子转运蛋白(OCT2)的底物,提示上述转运体抑制剂或诱导剂不会与临床剂量的谷美替尼发生相互作用而对谷美替尼的暴露量产生临床显著性影响。

谷美替尼对其他药物的影响

谷美替尼对多药及毒素外排转运蛋白(MATE1,MATE2-K)有一定抑制作用(IC50值分别为1.48μM和1.85μM),提示谷美替尼临床相关浓度可抑制MATE1与MATE2-K,合用时可能会增加MATE1和MATE2-K底物的暴露量,从而可能增加这些底物的不良反应,避免谷美替尼与MATE1和MATE-K底物类药物合用;如果合用无法避免,而底物最小的浓度变化可能会导致严重不良反应,请根据批准的处方信息降低MATE1或MATE2-K底物类药物的剂量,并监测与谷美替尼合用可能导致这类药物暴露量的增加所带来的安全性风险。

本品用于治疗具有间质-上皮转化因子(MET)外显子14跳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

上述适应症是基于一项单臂临床试验结果给予的附条件批准。本适应症的完全批准将取决于后续开展的确证性试验的临床获益。

常见不良反应:水肿、食欲减退、头痛、低白蛋白血症、恶心、呕吐和血胆红素升高

其他不良反应: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疲乏、低钾血症、白细胞减少症、呼吸困难和胸腔积液、皮疹等。

本品需在有肿瘤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使用本品治疗前必须明确有经充分验证的检测方法检测到MET外显子14跳变阳性。

推荐剂量和服用方法:

谷美替尼给药方法为空腹状态下(服药前至少2小时和用药后1小时内需禁食,在此期间允许喝水)口服,每日一次,每次300mg,连续服药,直至发生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不良反应。建议每天大致同一时间服用,整片吞服,不要咀嚼或压碎,疗程中漏服的剂量不能补充。如果服药后发生呕吐而导致药量不足,无需补服,次日仍按规定剂量服用即可。

剂量调整:

在本品使用过程中应密切监测不良反应,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以使患者能够耐受治疗。必须由医师根据不良反应的情况逐次降低50mg调整服药剂量。所有的剂量调整都应该依据上一次出现过的最强的不良反应[5.0版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常见术语标准(CTCAE)]来制定,如出现多个不良反应,应根据最高等级不良反应进行剂量调整。药物的剂量调整包括暂停给药和减量,建议的剂量降低方法如下。

·若出现胆红素≥CTCAE 2级、或者ALT或AST≥CTCAE 3级,则必须暂停给药并且每周至少重复检查两次这些参数,直到缓解至≤CTCAE 1级或基线才可以开始重新治疗,若缓解时间≤7天,则保持原给药水平,若缓解时间>7天,则降低一个剂量水平给药;然后至少每周检查一次,直至病情稳定。

·水肿:2级水肿对症综合治疗后未减轻,并且暂停给药3-5天后仍未恢复1级者,推荐降低一个剂量水平给药;如果停药3-5天后水肿恢复至1级,原剂量继续给药后水肿再次加重至2级,治疗医师可综合考虑降低一个剂量水平给药。3级水肿,暂停治疗,直至恢复至基线或≤1级水平后,降低一个剂量水平给药。

其他:暂停治疗,直至恢复至基线或≤1级水平后,降低一个剂量水平给药。

永久终止用药:4级不良反应

特殊人群用药:

中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谨慎服用本品,并严密监测其肝肾功能。

1  使用监测

·接受本品治疗期间应定期进行肝功能监测。建议在开始谷美替尼治疗前、治疗的前3个月内每2周一次、然后每月一次或根据临床指征进行肝功能监测(包括ALT、AST和总胆红素)。当患者发生2级以上的转氨酶或胆红素升高时,应增加检测频率。

·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应监测是否出现提示ILD或非感染性肺炎的症状。

2  剂量调整

·根据肝功能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暂停、减量或永久停用本品见

3  停用本品

·疑似ILD或非感染性肺炎的情况出现应立即暂停本品治疗,一旦确定发生重度ILD,应永久停药。

·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如连续两次独立心电图检测提示QTc间期>500ms,建议暂时停用本品,至QTc间期≤480ms或恢复至基线水平后,可下调一个剂量恢复用药。如患者出现QTc间期延长并伴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应永久停用本品,并及时接受心血管专科治疗: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多形性室性心动过速、严重心律失常的症状或体征。

相关药品

更多